课程标准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

背景:

1月16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年版)》有关情况。

教育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教材局局长郑富芝在发布会上介绍,教育部组织多位专家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14门学科课程标准进行了修订,历时4年已全部完成,经国家教材委员会审查通过,于年底印发,并于年秋季开始执行。

导读:

信息技术是年开始实施的这一轮课程改革中新增课程科目,其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已指导十五年的课改实践,修订呼声一直很高。修订后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是怎样的?一起看看吧!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一)课程性质信息技术作为当今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网络强国的战略支撑。信息技术涵盖了获取、表示、传输、存储和加工信息的各种技术。自电子计算机问世以来,信息技术沿着以个人计算机为核心、到以互联网为核心、再到以数据为核心的发展脉络,深刻影响着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加快了全球范围内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创新,推动了社会信息化、智能化的建设与发展,催生出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并存的信息社会,并逐步构建出智慧社会。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重塑了人们沟通交流的时间观念和空间观念,不断改变人们的思维与交往模式,深刻影响人们的生活、工作与学习,已经超越单纯的技术工具价值,为当代社会注入了新的思想与文化内涵。提升公民的信息素养,增强个体在信息社会的适应力与创造力,对个人发展、国力增强、社会变革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旨在全面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帮助学生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与技能、增强信息意识、发展计算思维、提高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能力,树立正确信息社会生活态度、情感、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的基础课程。课程围绕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精炼学科大概念,吸纳学科领域的前沿成果,构建具有时代特征的学习内容;课程兼重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通过丰富多样的任务情境,鼓励学生在数字化环境中学习与实践;课程倡导基于项目的学习方式,将知识建构、技能培养与思维发展融入到运用数字化工具解决问题和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课程提供学习机会,让学生参与到信息技术支持的沟通、共享、合作与协商中,体验知识的社会性建构,培养信息意识,理解信息技术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提高他们信息社会参与的责任感与行为能力,从而成为具备较高信息素养的公民。

(二)基本理念

1.坚持立德树人的课程价值观,培养具备信息素养的公民课程标准面对网络和数字化工具不断普及的现实,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发展的敏感度和适应性,帮助学生学会有效利用信息社会中的海量信息、丰富媒体和多样化技术工具,优化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课程标准引导学生理解信息技术应用过程中的个人与社会关系,思考信息技术为人类社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履行个人在信息社会中的责任和义务,帮助学生成长为有效的技术使用者、创新的技术设计者和理性的技术反思者。

2.设置满足学生多元需求的课程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课程结构遵循高中学生的认知特征和个性化学习需要,体现信息技术课程的层次性、多样性和选择性。课程的必修部分致力于构建我国高中阶段全体学生信息素养的共同基础,系统性、实践性和迁移性;选修部分致力于拓展学生学习的兴趣,提升课程内容的广度、深度和问题情境的复杂度,为学科兴趣浓厚、学科专长明显的学生提供挑战性的学习机会。

3.选择体现时代性和基础性的课程内容,支撑学生信息素养的发展课程内容紧扣数据、算法、信息系统和信息社会等学科大概念,结合信息技术变革的前沿知识与国际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趋势,引导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与技术,感悟信息技术学科方法与学科思想;结合学生已有的学习经验和将要经历的社会生活,在课程中嵌入与信息技术有关的现实社会问题和相关情境;结合数据加工、问题解决和信息系统操作的真实过程,发展学生的计算思维,增强他们的信息社会责任,实现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统一。

4.培育以学习为中心的教与学关系,在问题解决过程中提升信息素养课程实施基于为不同背景和不同知识基础的学生而准备,倡导多元化教学策略;激发学生开放、合作、协商和注重证据的行动意识,使其积极参与到信息技术支持的交互性、真实性的学习活动中;鼓励学生在不同的问题情境中,运用计算思维来形成问题解决的方案,体验信息技术行业实践者真实的工作模式和思考方式;创造机会使学生感受信息技术所引发的价值冲突,思考个体的信息行为对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带来的影响。

5.构建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评价体系,推动数字化时代的学习创新课程评价以学科核心素养的分级体系为依据,利用多元方式跟踪学生的学习过程,采集学习数据,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学习,优化教学,评估学业成就。注重情境中的评价和整体性的评价,评价方式的设计和评价工具的开发应支持学生自主和协作地进行数字化问题解决,促进基于项目的学习;完善标准化纸笔考试和上机考试相结合的学业评价,针对专业能力较强的学生,可引导其完成案例分析报告或研究性论文。

二、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

(一)学科核心素养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学科学习而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由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四个核心要素组成。它们是学生在接受信息技术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四个核心要素相互支持,互相渗透,共同促进学生信息素养的提升。具体内涵表述如下。

1.信息意识信息意识是指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具备信息意识的学生能够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自觉、主动地寻求恰当的方式获取与处理信息;能够敏锐感觉到信息的变化,分析数据中所承载的信息,采用有效策略对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内容的准确性、指向的目的性做出合理判断,对信息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期分析,为解决问题提供参考;在合作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愿意与团队成员共享信息,实现信息的更大价值。

2.计算思维计算思维是指个体运用计算机科学领域的思想方法,在形成问题解决方案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思维活动。具备计算思维的学生,在信息活动中能够采用计算机可以处理的方式界定问题、抽象特征、建立结构模型、合理组织数据;通过判断、分析与综合各种信息资源,运用合理的算法形成解决问题的方案;总结利用计算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并迁移到与之相关的其他问题解决中。

3.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是指个体通过评估并选用常见的数字化资源与工具,有效地管理学习过程与学习资源,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从而完成学习任务,形成创新作品的能力。具备数字化学习与创新素养的学生,能够认识数字化学习环境的优势和局限,适应数字化学习环境,养成数字化学习与创新的习惯;掌握数字化学习系统、学习资源与学习工具的操作技能,用于开展自主学习、协同工作、知识分享与创新创造,助力终身学习能力的提高。

4.信息社会责任信息社会责任是指信息社会中的个体在文化修养、道德规范和行为自律等方面应尽的责任。具备信息社会责任的学生,具有一定的信息安全意识与能力,能够遵守信息法律法规,信守信息社会的道德与伦理准则,在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中遵守公共规范,既能有效维护信息活动中个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积极维护他人合法权益和公共信息安全;信息技术革命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与人文问题;对于信息技术创新所产生的新观念和新事物,具有积极学习的态度、理性判断和负责行动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旨在全面提升全体学生的信息素养。课程通过提供技术多样、资源丰富的数字化环境,帮助学生掌握数据、算法、信息系统、信息社会等学科大概念,了解信息系统的基本原理,认识到信息系统在人类生产与生活中的重要价值,学会运用计算思维识别与分析问题,抽象、建模与设计系统性解决方案,理解信息社会特征,自觉遵循信息社会规范,在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过程中形成对人与世界的多元理解力,负责、有效地参与到社会共同体中,成为数字化时代的合格公民。

三、课程结构

(一)设计依据

1.以立德树人为课程设计的指导思想课程设计充分挖掘信息技术学科中的思想、文化内涵和育人因素,引导学生健康的技术价值追求,提高学生在信息社会中生存、发展与创新的能力。

2.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置课程结构与内容依据学分和课时规定,紧扣学科大概念体系,精心选择和架构课程内容与结构,确保知识结构清晰、难易梯度合理,控制内容负荷,提供适度的认知挑战。

3.参照国际信息技术教育研究的最新成果依据我国基础教育的国情,借鉴国际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最新研究成果,参照先进课程体系的设计思想和已有经验,调整和优化信息技术课程内容模块,提高课程标准的前瞻性。

4.依据信息技术学科的自身发展特征依据信息技术学科理论性、工具性和实践性并重的特征,设计活动情境,注重学生在项目中学习;依托快速发展与日益更新的信息技术工具,保持对新技术成果的开放性,鼓励师生共同学习。

(二)结构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组成。课程结构如表1所示。

表1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结构

高中信息技术必修课程是全面提升高中学生信息素养的基础,强调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渗透学科基础知识与技能,是每位高中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是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学习的基础。高中信息技术必修课程包括“数据与计算”和“信息系统与社会”两个模块。

高中信息技术选择性必修课程是是根据学生升学、个性化发展需要而设计的,分为升学考试类课程和个性化发展类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旨在为学生将来进入高校继续开展与信息技术相关方向的学习以及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创新、创造提供条件。选择性必修课程包括“数据与数据结构”“网络基础”“数据管理与分析”“人工智能初步”“三维设计与创意”“开源硬件项目设计”六个模块。其中,“数据与数据结构”“网络基础”“数据管理与分析”三个模块是为学生升学需要而设计的课程,三个模块的内容相互并列;“人工智能初步”“三维设计与创意”“开源硬件项目设计”三个模块是为学生个性化发展而设计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进行选学。

选修:是为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发展、职业选择而设计的自主选修课程,为学校开设信息技术校本课程预留空间。选修课程包括”算法初步“”移动应用设计“以及各高中自行开设的信息技术校本课程。

(三)学分与选课高中信息技术必修课程的学分为3学分,每个学分18课时,共54课时。必修课程是本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依据,学生学完必修课程后,可参加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学生在修满信息技术必修学分的基础上,可根据兴趣爱好、学业发展和职业倾向,学习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发展个性化的信息技术能力或达到更高的学业水平。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中,每个选修模块为2学分,每个学分18课时,共36课时。

选择性必修课程是对必修课程的拓展与加深,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升学的需要。学生可根据能力、发展需要选学。选择性必修中的“数据与数据结构”“网络基础”和“数据管理与分析”是本学科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依据。学生修完这三个模块后,可参加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择性必修中的”人工智能初步“”三维设计与创意“”开源硬件项目设计“三个模块的修习情况应列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选修课程体现了学科的前沿性、应用性,学生可根据自身能力、兴趣或需要选学。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应列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四、课程内容

(共十个模块的内容,本文略,详细内容可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相应文档)

(文字资料来源:教育部印发的年版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如有编辑错误请留言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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