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拥有大数据(二)?

谁拥有大数据(二)? 电商企业更容易“拥有”大数据。商品/服务、订单、收款、快递信息4类数据,使电商企业只要有交易就会形成立体的数据群。

电商企业的大数据应用,目前就是“基于用户画像的精准营销”。恰好看到国美在线这方面的案例,正好可以作为对之前观点做一个补充。

国美在线部分用户数据分析工作展示平台型电商和直销型电商是需要严格区分的,两者不仅业务构成完全不同、数据应用方向不同,根本在于数据来源所反映的问题也完全不同。以国美在线为例,平台型电商除了“商品/服务、订单、收款结算、快递信息”4类数据之外,还有供应商数据。供应商数据与4类商业数据结合,并非单纯再生成一套平行于平台之外的商业数据,而是在原有的数据结构之外增加了一个分支系统,通过这个分支系统,实现平台型电商与供应商之间的资格管理、账期、佣金比例、物流管理、售后等一系列功能。图示中反映的仅仅是国美在线作为平台运营者在用户分析方面的工作,这恰恰是平台型电商与供应商之间合作关系的实质所在——如果平台不能提高我的顾客转化率和复购率,要平台有什么用呢?从这个角度来说,平台型电商产生的数据,确信属于电商企业无疑。可惜,这么显而易见的结论不是我想说的,这部分数据同时属于供应商,恰恰才是数据的价值。这就要回到《谁拥有大数据?》文章的一个观点逻辑上——大数据交易所的建立是出于不同主体对同一组数据有需求,对同一组数据有需求是出于数据可以推动业务,虽然没有人会为不需要的数据买单,可是业务发生关联的企业之间,天然是彼此数据的买家。而交易所,应该是提高数据交易效率的交易方式与交易工具之和。交易价值才是数据作为一种独立资产的价值平台型电商与供应商对用户数据“共同拥有、独立处理”的角色差异,决定了平台的商业价值。直销型电商对商业数据的处理能力,决定了自身的顾客转化率和复购率同时,还决定了它的广告媒体价值。不过它的数据处理量相比平台必然“不够大”,由于量不够大,所以也影响到广告媒体价值。这其实是数据交易价值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我的芝麻信用分对比上述逻辑,再来看看芝麻信用分,阿里系的大数据生意就一目了然了——同一组商业数据,不光反映在平台和供应商之间,同时反映在顾客身上;通过“平台-供应商-顾客”这三重反映,同一组商业数据的应用就具有更强复制性。整个阿里系的商业版图都显示出这个特点。如此看来,“谁拥有大数据”真是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因为同一组数据的所有权越是重叠,其交易价值就越大,而数据在业务环节中的直接应用价值反而只是一个基础得不能再基础的基础价值。

谢谢

赞赏

人赞赏









































北京白癜风哪个医院比较好
北京治疗白癜风去哪里好



转载请注明:http://www.92nongye.com/tlfc/204612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