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观讨论冯全功翻译忠实观争议与反

本文转自“浙大译学馆”,特此致谢!

摘要:翻译忠实观在学界引发了很多争议,包括忠实的属性、忠实的对象、忠实与叛逆的关系、忠实的适用范围等。围绕这些争议进行反思,主要观点如下:1)忠实的“应然”属性是第一位的,但要兼顾忠实的“实然”属性;2)忠实主要指忠实于原文的意义,意义是动态生成的,要“在交流中让意义再生”;3)忠实主要针对文本整体而言,整体的忠实并不排斥局部的叛逆;4)忠实度受很多其他因素影响,如翻译体裁、翻译方向、翻译渠道、跨文化交流的阶段性等;5)翻译批评标准应该是多元互补的,不应局限在忠实上;6)作为翻译和翻译批评的标准,诚信的概念比忠实更具潜在的理论解释力。

关键词:翻译;忠实;争议;反思

0.引言

年6月16日,浙江大学中华译学馆举办了“新时代文学翻译的使命——文学翻译名家高峰论坛”,邀请了国内十一位著名作家、翻译家、翻译理论家畅谈各自的文学翻译理念与感悟。当日下午上半场的主持人许钧首先抛出了一个话题:“你心目中的好翻译是什么?”毕飞宇强调一种“腔调”和“氛围”的呈现,林少华强调的是“调调”和“文体”(语言风格),王理行提到了自己的“全面忠实观”,认为“不忠实,非翻译”。随后毕飞宇表示对王理行的观点“存疑”:首先,翻译过程中完全的忠实究竟是不是可行的?其次,翻译是一种特殊的写作,作为写作者,译者可以不可以有自己的个性化风格?毕飞宇以傅雷翻译的《约翰·克里斯朵夫》肯定了译者个性的存在,以吴宇森导演的电影(周润发演行刺场景时的慢镜头)肯定了“不忠实”(与现实不相符)的美学效应。针对译者个性,林少华认为翻译是译者和作者文体相互融合的过程,他翻译的村上春树、东山魁夷、夏目漱石等肯定不是一个调调,但各自不同的同时,又带有“林某人的调调”。许钧总结道,“你自己是一个没有风格的人,你怎么样能够还作品以风格?你自己都是一个没有自我的人,你怎么可能让作者在你面前立起来?”(许钧、谢天振:8)毕飞宇、林少华等都承认与正视了译者风格或译者个性的存在,并不认为这是译者的失败。

下半场的主持人谢天振抛出了第二个话题,“你怎么看待翻译?”首先袁筱一谈到别人评价她的“译作比原作要精彩”时,她觉得那是她的失败,即使她能感受到原作者的缺点在哪里,还会选择尊重原作。谢天振认为,评判一个好的翻译文学作品时,还要判断翻译文学作品是否能够帮助读者走进原作的文学世界,这并不是靠百分之百的忠实所能达到的。吴笛认为,译者首先要最大可能地逼近原作,逼近不了的话可以采用别的翻译手段(如创造性翻译等),目的是使译文富有生命,能够起到文化传承的功能。郭国良非常赞同王理行的“全面忠实观”,强调“老老实实地把原作还原出来”,甚至连标点符号都要保留。朱振武表示赞同郭国良的“文本中心论”,但强调要一定考虑目的语读者。

不管是什么是好的翻译抑或如何看待翻译,都涉及翻译的标准与评价问题。从嘉宾的发言中不难看出,翻译忠实派是主流,以王理行和郭国良为代表,但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如毕飞宇和林少华,两者都肯定了译者个性的存在,正如谢天振所言,“主观上可以追求尽可能百分之百的忠实,但客观的形态会有不同的形式表现”(同上:10),道出了理想与现实的落差。这次论坛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学界对“忠实”的认识与争议,也为深入思考提供了契机。如何全面地理解翻译忠实观?从理想出发还是从现实出发,抑或两者兼顾?译者能否做到全面地忠实?忠实的对象是什么?“译作比原作精彩”真的就是失败的译作吗?如何客观、公正地评价翻译?忠实对翻译批评的意义何在?忠实观有没有过时?有没有其他可能的翻译(批评)标准?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反思,以深化对翻译忠实观的认识。

1.翻译忠实观的争议

翻译忠实观古已有之,早期佛经翻译中就有所论及,如支谦《法句经序》中的“因循本旨,不加文饰”,道安《鞞婆沙序》中的“案本而传”等,其中引发的文质之争与忠实也有很大的关系。严复的“信、达、雅”,林语堂的“忠实、通顺、美”等,也都标举忠实(基本等同于信),使翻译忠实观在国人心中根深蒂固,影响深远。不管是翻译标准的一元观还是多元观,基本上都离不开最为根本的忠实(如严复所谓的“为达,即所以为信也”)。然而,针对翻译忠实观,学界至今还远未达成共识,众说纷纭,这正是由于忠实本身的复杂性以及翻译现象的多样性导致的。

翻译忠实观目前最大的争议就是其有没有过时的问题。“文学翻译名家高峰论坛”的嘉宾基本上都认可翻译忠实观,只是理解有所不同。谢天振主要是从比较文学视角来研究和评价翻译的,注重创造性叛逆及其影响,他在发言中曾反问,“是不是忠实地字对字、句对句地翻译原文,就是优秀的翻译呢?”(同上:8)显然,这是对僵硬翻译忠实(批评)观的一种质疑。在中西翻译思想史上,忠实观一直是主流,主要是从译经(佛经和《圣经》等)实践中生发的。有时实践上虽有叛逆,理念上依然秉承忠实观,如严复提出的“信”与他的翻译实践并不完全相符,这也很大程度上体现出翻译活动的复杂性。20世纪中后期,西方的翻译等值论还方兴未艾之时,各种各样的翻译理论思潮席卷而来,如描写翻译研究、德国功能派翻译研究、解构主义翻译研究、女性主义翻译研究、后殖民翻译研究等,尤其是描写翻译研究,逐渐占据上风,成为翻译研究的主流模式。描写翻译研究的主要目标是描写经验世界中的翻译与翻译作品,建立解释和预测这些现象的普遍规律(Holmes:71),把如何评价翻译基本上排除在研究视野之外,虽然其学科构架中也含有翻译批评。西方描写学派、文化学派、解构主义等翻译理论的兴起使翻译忠实观受到很大冲击,人们开始怀疑其作为翻译标准的正当性,在国内表现得尤为明显,以谢天振的译介学为典型代表。

谢天振的译介学在国内颇有影响,译介学的理论基础为创造性叛逆,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现象具体包括个性化翻译、误译与漏译、节译与编译、转译与改编,不管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谢天振:69-95)。这些现象与忠实翻译显然是格格不入的。尽管谢天振(:16)一再强调“译介学研究并不负有指导翻译实践的任务,它是对跨语际传递中的既成的文学现象或文化现象的描述和分析”,走的是一条类似于描写翻译研究学派的路子,但还有很多人把创造性叛逆视为翻译或翻译批评的标准。胡东平、魏娟()认为创造性叛逆是“一种深度忠实”,忠实于翻译主体、忠实于文化交流和传播、忠实于翻译自身的发展。胡东平、魏娟的文章似乎悬置了对原文的忠实,把忠实的概念扩展到其他方面,不见得具有说服力,但也引发我们进一步思考创造性叛逆和忠实的关系。王向远()分析了“叛逆派”和“忠实派”的争论,指出前者是对翻译文学的客观描述,后者是对文学翻译的实践要求,但两者都倾向于将自己的主张绝对化,尤其是“叛逆派”,将翻译中的一切“叛逆”视为理所当然并加以肯定,没有看到“创造性叛逆”之外还有“破坏性叛逆”的存在。王向远的分析还是很透彻的,谢天振对“创造性叛逆”的界定也失之过宽,并且没有注意到或把握好(创造性)叛逆和忠实的辩证关系。这种辩证关系值得深入思考,尤其是针对原文和译文之间的关系而言,局部的创造性叛逆往往是为了整体的忠实。

许渊冲()在《中国翻译》上发表了“新世纪的新译论”,强调发挥译语优势并和其他译文甚至是原文展开竞赛,看哪种文字能更好地表达原文的内容。宋学智()很快就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认为“忠实是译者的天职”,对“竞赛论”和“优势论”提出了质疑。许渊冲()回应道,他也强调“表达原作内容”,不能说不忠实,他和宋学智的主要分歧在于后者强调要“尽可能地保留原语的表现形式”。宋学智认为不顾原语形式,就等于差不多取消了原作的艺术魅力;许渊冲认为,如果保留原语形式能够保持原作魅力,自然可以保留形式,如果保留形式而不能保存魅力,或不保留形式也能保存魅力,那就应该舍形式而取内容,舍原语形式而取艺术魅力。许渊冲的观点类似于傅雷的传神说,在形、神不能兼顾的情况下舍形而取神。两者的争论涉及“忠实于何”的问题,更具体地说是忠实于原文形式到底有多重要的问题,并且还会进一步引发形式和内容的关系问题(如内容和形式能否相互转化,内容和形式是一对一还是一对多的关系等)。胡德香()针对宋学智和许渊冲的争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指出忠实并非翻译的最高标准,翻译标准应因目的、读者等多种因素而异,仅用一个忠实标准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忠实本身也不仅指语言文字表现形式上的忠实,还有个幅度或层次问题。胡德香的观点还是很有道理的,尤其是她指出的翻译标准的多元性(不仅仅是忠实)以及忠实的幅度和层次问题,但也仅仅是点到为止。

王东风()发表了“解构‘忠实’——翻译神话的终结”的文章,认为从根本上讲忠实是一个伦理判断,伦理的忠实只承认绝对的忠实,绝对的忠实不符合翻译实际,进而从解构主义、新批评的观点来论证原文并不存在“恒定不变的原意”以及“作者意图”的不确定性,试图对忠实进行解构,证明“所谓忠实其实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乌托邦”。王东风还指出翻译忠实既涉及人际关系,更是一种文际(intertextual)关系。然而,在论述过程中,他把人际(伦理)上的绝对忠实转移到了文际上的绝对忠实(其实伦理上也未必是绝对忠实),以此来解构忠实,未免有点牵强。马可云、罗思明()对王东风的观点进行了针锋相对地反驳,包括王东风提到的“近真”“意义不确定性”“身份的错位”以及“忠实”和“通顺”的不可调和,并在此基础上强调“辩证的翻译观”,也就是合理地把结构主义翻译观和解构主义翻译观统一起来,正确运用并发扬翻译“忠实”和“通顺”的原则。王东风的观点尽管新颖,但论证过程中有逻辑漏洞,不足以服人,马可云、罗思明的商榷文章中也有所指出。忠实涉及文本的意义,解构主义、结构主义等都有自己的意义观,采取哪种意义观也许是两家论争带来的最大启发。

司显柱()从翻译活动的文化层面,如原语文化与目的语语文化的相对地位、审美观的差异、伦理道德的影响以及翻译研究中以“文化转向”为特征的一些翻译理论(如图瑞的“翻译规范论”、铁木志科的“部分翻译观”)剖析了翻译本质之“忠实”“对等”观的缺陷。司显柱从翻译的“实然”出发,否定忠实为翻译的本质属性,但忽视了忠实的“应然”属性。刘季春()针对传统翻译忠实观的不足,提出了“独立成篇”的标准,认为好的译文必然是一个不依赖原文的独立存在,一个新的和谐的有机体。刘季春提倡译文作为独立的文本,还是比较有洞见的,但把“独立成篇”视为翻译标准,视为“超越‘忠实’的忠实”就有待商榷了。刘亚猛()首先认可了学界对忠实观的批判和解构,所谓“‘忠实原则’之薨”,把“对源语文化负责”视为放弃忠实之后重构的规范。刘亚猛的观点其实是一种弱化版的忠实观,表现了他并非“摧毁”而是“改造”忠实的意图。也有论者承认翻译忠实的存在与必要性,但认为忠实是有限度的,如段红鹰()从意识形态、语言文化差异、时代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证明了绝对忠实的不切实际性,强调翻译的忠实性限度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马会娟()也否定了忠实的绝对性,提出了文学作品汉译英的标准为“有条件的忠实”,译者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忠实于原文的度”。马会娟的观点不但适用于汉译英,也同样适用于英译汉,毕竟忠实不是盲目的绝对忠实,也需要灵活变通的处理,局部的叛逆未必就能影响到整体的忠实。吕世生()认为,译出与译入是两种不同的翻译实践,中国文学(文化)“走出去”翻译是典型的译出实践(主要针对本土译者而言),基于译入实践生成的忠实概念具有历史局限性,无法解释和指导译出实践。吕世生指出的译入与译出的差异以及两种实践模式和忠实的关系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黄勤、刘红华()基于沙博理的文学翻译实践,提出了“忠实性叛逆”的概念,认为叛逆是为了达到更大程度的忠实,叛逆于原文的(部分)内容与形式是为了忠实于原文思想和译文读者。所谓“忠实性叛逆”的概念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叛逆与忠实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在对翻译忠实观的质疑与解构声中,也有很多学者坚决维护忠实观,并且持忠实观的依然是主流,这从“文学翻译名家高峰论坛”的嘉宾发言中也不难看出。王理行()提出了自己的“全面忠实观”,认为文学作品是一个有机整体,译者应尽其所能、全面忠实地再现原作有机整体中的一切因素,包括题材、思想、意义、意境、风格、技巧、手法、遣词造句、段落篇章结构、阅读效果、审美效果等,强调全面忠实于原作是文学翻译的唯一目标和标准,也应当是批评者评判译作的标准。王理行的“全面忠实观”是忠实观的强化版,不妨认为是文学译者乌托邦式的追求,但以此来评价译作并不见得合适,毕竟译者在翻译时往往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并且有的未必是译者所能左右的,如意识形态因素等。曹明伦()认为以忠实为取向的翻译标准从来都是译者主观上的自律准则,也是人们评判译作质量的客观准绳,以忠实为取向的翻译标准永远不会过时,要求译者放弃翻译忠实标准的主张缺乏真正的理论依据。何瑞清、马会娟()认为翻译目的论和西方文艺批评理论的滥用导致翻译理想主义屈从于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有必要维护“信”或“忠实”在翻译标准、翻译服务质量规范和翻译质量评估标准的首要地位,以减少乱译和译作评价的乱象,并对之进行了多方论证。曹明伦和何瑞清、马会娟看到的基本上是忠实的“应然”属性(“自律准则”或“翻译理想主义”),相对缺乏对非忠实翻译现象合理存在的深入思考,有“执其一端”的倾向。当然,还有从哲学视角来维护翻译忠实观的,显示出较高的思辨能力与理论深度,如龙明慧()、张冬梅()等。

由以上分析可知,国内学者对翻译忠实观的主要争议在于:1)忠实观有没有过时,是否需要抛弃,涉及忠实的伦理属性(过时的如王东风、谢天振;坚持的如王理行、曹明伦);2)忠实观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涉及忠实的幅度(胡德香、段红鹰);3)忠实的应然性和实然性,涉及忠实的本质(司显柱、张冬梅);4)忠实于什么的问题,原文的内容还是形式抑或涉及译文读者等人的因素,涉及翻译的层次性(许渊冲、宋学智);5)忠实与叛逆的关系,涉及译文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胡东平、魏娟;黄勤、刘红华);6)忠实的适用范围问题,涉及翻译方向(外译中还是中译外)、翻译体裁(文学翻译还是非文学翻译)以及标准尺度(翻译标准还是翻译批评标准)等(吕世生;何瑞清、马会娟)。这些争议为我们深入反思忠实提供了契机,有利于我们全面理解翻译忠实观。

2.翻译忠实观的反思

关于翻译标准,学界有一元论者(信或忠实),有二元论者(忠实与通顺),也有三元论或多元论者(信、达、雅或忠实、通顺、美等)。二元论或多元论归根结底都可视为一元论,也就是忠实。试想,原文通顺而译文不通顺或原文美而译文不美的译文算忠实吗?这也是翻译忠实观在学界久盛不衰的原因。翻译的衍生性决定了翻译忠实观不会过时,但不同的人、不同的时代会赋予忠实不尽相同的内涵。所谓衍生性,也就是说译文的生成必须有所本、有所据,这本据便是原文,描写翻译研究学派把“伪译”(pseudotranslation)也纳入研究对象,但“伪译”本质上并不是翻译,而是创作。忠实标准主要指译文和原文之间的关系而言的,两者只能是近似关系而非等同关系,绝对的忠实是不存在的,以绝对忠实来否定忠实也是不切实际的。忠实与其说是一种标准,不如说是一种理想,一种伦理诉求,或者说其作为伦理与理想的分量理应大于其作为标准与现实的分量。龙明慧()认为忠实对翻译具有本体论意义,是“翻译之所以是翻译”的内在理据,对忠实的解读包括“是其所能是”和“是其所当是”两个方面,前者属于经验层面,也就是实际的翻译行为,后者是超越经验的,是理想标准的指向。龙明慧强调的是“是其所当是”的维度,认为如此对翻译的认识才能进入更高的层次。张冬梅(:33)认为“忠实”命题承载的是翻译之“应然”(是其所当是),而非翻译之“实然”(是其所能是)。王理行所谓的“全面忠实观”就属于“应然”范畴,但实际上是根本无法实现的。翻译家所追求的往往是忠实的“应然”属性,翻译理论家看到的则往往是忠实的“实然”属性,尤其是强调对翻译事实进行描写与解释的西方描写翻译研究的兴起更是加剧了忠实“应然”与“实然”之间的矛盾。忠实在本质上是“应然”的,是规定性的,是理想化的,更多的是一种伦理诉求,主要表现在原文与译文之间的关系上。这也是为什么众多译者和翻译研究者之所以维护忠实的重要原因。不过忠实的“应然”属性并不排斥其“实然”属性,笔者更认同龙明慧的观点,承认忠实的双重属性(张冬梅似乎只承认忠实的“应然”属性),也认同作为翻译标准,忠实的“应然”属性比“实然”属性更为根本的观点。坚持或维护忠实的看到的往往是其“应然”属性,注重的是翻译过程,尤其是文学翻译家,如“文学翻译名家高峰论坛”的嘉宾王理行、郭国良等,批判或解构忠实的看到的往往是其“实然”属性,注重的是翻译结果,尤其是翻译理论家,如论坛嘉宾谢天振等。忠实既是“应然”的(根本属性),又是“实然”的(不可忽略的属性),不宜拿理想来僵硬地规定现实,也不宜拿现实来武断地否定理想,“执其两端”的中庸做法不失为更明智的选择。

忠实于什么也是翻译忠实观的主要争议,涉及忠实的层次性问题。伦理上的忠实主要涉及人际关系,翻译的忠实主要涉及文际关系。很多研究者把忠实的对象扩大化,包括忠实于原文、忠实于作者、忠实于译文读者、忠实于原文文化,甚至是忠实于跨文化交流、翻译自身的发展等。笔者认为,不宜无限扩展翻译忠实的对象,最好把忠实框定在译文和原文之间的文际关系上。换言之,忠实就是要忠实于原文。如果说“翻译就是翻译意义”(Nida:)的话,忠实于原文就是要忠实于原文的意义。西方学者对忠实的定义大多也是从意义着手的,如忠实指在目的语文本中切实再现原文的意义,符合目的语中无意义增损的要求(Munday:)。然而,意义也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正是意义的复杂性(如有字面所指意义、文化联想意义、情感褒贬意义、搭配反映意义等)导致了翻译的复杂性。各种各样的意义观对翻译(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如很多人根据解构主义意义观(强调意义的延异性与播撒性)来解构忠实。维特根斯坦认为,“意义取决于使用”(Wittgenstein:52),所谓“意义即用法”。许钧(:93-)也提出过“在交流中让意义再生”的观点,强调在语境中理解原文词句的意义以及作品意义的生成性与有机整体性。笔者认为,维特根斯坦等人的意义语用观注重语境(包括文本/交际语境、社会文化语境等)或生活形式对意义生成的制约甚至是决定作用,强调意义的动态生成性,对翻译实践更具指导意义。所以“翻译学意义研究应紧扣‘用’字”,“紧贴实际生活”,“意义探索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翻译(包括口译和笔译)中有效的双语交流和文化传播“(刘宓庆:)。意义不是纯粹客观的,也不是纯粹主观的,而是主客观(译者与作者、文本等)互动的结果,是在交际过程中产生的。与其说翻译要忠实于原文的意义,不如说要“忠实”于翻译的跨文化交际过程,或者说在翻译过程中动态地、辩证地看待原文的意义,修辞立其诚,以诚事译,让动态生成的意义符合跨文化交际的目的。

何种类型的翻译需要忠实也是需要澄清的问题。黄忠廉()提出过翻译分为全译和变译两种类型,其中全译求极似,轴心在于转换,变译求特效,轴心在于摄取。变译又分为很多具体的形式(方法),如摘译、编译、缩译、译评、译写等。学界也有很多学者以变译的各种形式来否定忠实,认为忠实观并不能有效解释这些翻译现象。笔者认为,忠实标准主要适用于全译现象,针对原文整体而言,变译现象注定是不忠实的。变译根据的是“特定条件下特定读者的特殊需求”,目的性更强,译者的权力(权利)也更大,类似于以目的论为代表的德国功能派的翻译主张。德国功能派认为,文本间连贯(忠实原则)从属于文本内连贯,两者都从属于翻译的目的原则(Nord:32-33)。不管是黄忠廉的变译理论还是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忠实原则都不是第一位的。只有全译时,尤其是文学作品全译,忠实才往往被奉为“译者的天职”。何况全译也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受各种外部因素制约和影响(如意识形态、赞助人、目的语诗学、目的语社会文化语境等),译者的各种操纵现象在所难免,忠实的“应然”与“实然”之间存在巨大的落差。

忠实是针对文本整体而言的,并不排除局部的创造性叛逆,要辩证看待整体忠实与局部叛逆的关系。谈论忠实离不开对翻译单位的界定,以便对整体与局部进行区分。不妨把语篇(文本)视为理论层面的翻译单位,把句子视为操作层面的翻译单位,翻译过程一般遵循自上(文本)而下(词句)的原则。所谓语篇,就是满足文本性七大特征的交际事件,文本性七大特征包括意图性、信息性、可接受性、衔接、连贯、情景性和互文性(NeubertShreve)。语篇的判断标准不在于话语的长度,而是看其是否是一个语义整体,有没有独立的交际价值。一般而言,语篇是由次级的语言单位构成的,包括字词、短语、句子等。对任何语言层面而言,都可以看其是否忠实于原文,很多时候局部的叛逆可能恰恰是为了整体的忠实,或者某一层面(如信息内容)的叛逆是为了另一层面的忠实(如风格审美),所以忠实与创造性叛逆的关系是互补而非对抗的,但两者还是有主次之分与轻重之别的。判断译和非译(有些学者认为话语之间没有语义对应关系就不是翻译)也要在语篇层面考虑。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异,局部叛逆(意义变形)是不可避免的,正如钱锺书(:)所言,“彻底和全部的‘化’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某些方面、某种程度的‘讹’又是不能避免的毛病”。A.Lefevere(:8-9)认为,翻译是一种重写行为,重写者会一定程度上改写、操纵原作以使之迎合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和诗学潮流。不管是“讹”还是“重写”,相对文本整体而言一般都是局部的,都改变不了译者对忠实的诉求。许诗焱、许多曾以葛浩文和林丽君翻译毕飞宇的《推拿》时的往来邮件为分析对象,指出“在对翻译进行评价时,有必要深入翻译过程,包括翻译过程中译者与作者的交流与互动,探究在翻译过程中影响译文文本生成的诸多因素”(许诗焱、许多:),对辩证地看待翻译忠实观不无启发。很多学者也认为,忠实是有幅度的,有限制的,进而提出“忠实度”的概念。忠实度在语篇层面运作,忠实度的提出正视了翻译中的叛逆现象,尤其是创造性叛逆(包括重写行为),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理解忠实与叛逆的辩证关系,对译者的选择以及翻译批评也颇有启发。霍克思翻译《红楼梦》中的诗词就有很多“因韵设意”(尤其是意义的变更与增添)和“据情创韵”(根据小说情节创设韵脚)的现象(冯全功),这种创造性叛逆现象就不能单凭语义是否忠实来评判译文的优劣,更多的是根据其对译文整体文学性与艺术性的贡献。

翻译个性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是决定语篇忠实的程度。翻译个性指“翻译家基于自己对翻译活动的独特认识与体验而形成的独特的审美心理结构,主宰着他们的翻译观及其译作风格的形成”,其“不仅体现在译者对作者创作个性的再现上(表现为再现原作风格),更体现在对作者创作个性的创造性偏离上,是译者再现作者创作个性与表现自我创作个性的辩证统一”(冯全功:22)。“文学翻译名家高峰论坛”上毕飞宇所说的接受和喜欢傅雷赋予罗曼·罗兰的风格以及林少华对“林某人的调调”的论述都是译者翻译个性的具体表现。毕飞宇认为翻译“是一种特殊的写作”,这种写作不可避免地会或多或少地融入译者自己的风格。马爱农在“文学翻译名家高峰论坛”强调译者角色切换的重要性,但再怎么切换,译文中总还会有自己固有“调调”的存在。纵观译界,大多翻译家和翻译理论家基本上都反对译者过多地表现自己的个性,所谓“一切照原作,雅俗如之,深浅如之,口气如之,文体如之”(王佐良:2),这是翻译忠实观的使然。许渊冲的翻译个性很强,提出了翻译的“三美论”“竞赛论”“优势论”等,他的中国古典诗词英译有很多内容层面的语义偏离,表现出浓重的许译风格。庞德以及翁显良的古诗英译强调译文作为独立文本的价值,意象突出,意境显豁,内容信息层面增删频繁,也很难用传统的忠实二字概括。笔者认为,译者的翻译个性越强,对原文的创造性偏离往往也越明显,忠实程度往往也就越低,尤其是风格审美层面。个性化译者与译文被经典化的可能性往往比缺乏个性的高,主要在于个性化赋予译文更多的(再)创作性,审美感染力往往不输原文。翻译个性较强的译文也有审美损失,但更有审美补偿,在总体文学性方面有可能超越原文,译文本身具有更高的独立存在价值,影响力也有可能超越原文在母语文化中的影响。这种超越现象不见得就是王理行、袁筱一等认为的译者的“失败”。“忠实就是文学翻译的惟一目标和标准”(王理行:)也不见得就具有合理性。理想的译者与作者关系应该是平视(平等交流与对话),而非传统的仰视(译者的奴隶说、隐身说就是典型),但也不能为俯视(任意宰割原文,对原文和原作者缺乏必要的敬意)。在进行翻译批评时,个性化译者的译文就不宜局限在忠实上(如还要看其对目的语文学形成与发展的贡献等),多元标准更有利于翻译事业的健康发展。

语篇忠实度还和其他很多因素密切相关,如翻译体裁、翻译方向、传播渠道、他译与自译、人工翻译与机器翻译、跨文化交流的阶段性等。周领顺(:17)认为,文本的经典化程度愈高,受人的因素干扰愈少,并把各种体裁按经典化程度从高到低排列如下:考古类﹥宗教类﹥科技类﹥公文类﹥哲学类﹥文化类﹥文学类﹥宣传类﹥娱乐类。整体而言,文本的经典化程度愈高,对语篇忠实度的预期与要求也愈高。针对翻译方向而言,强势文化译介弱势文化中的作品时,对忠实度的预期和要求相对较低,弱势文化对强势文化中的作品往往奉若神明,亦步亦趋的更多。针对传播渠道而言,笔译对语篇忠实度的预期与要求往往比口译高,主要在于口译的时间限制不允许译者“字斟句酌”。自译者对自己的作品享有更大的权利和自由,所以自译对语篇忠实度的预期和要求比他译低,哪怕自译者进行的是二度创作,也不会因此受到批评,如林语堂对自己很多最开始用英语写的小品文的汉译。由于机器翻译不具有人的属性,受翻译伦理的约束相对较小,人们也更容易容忍其中语义层面的“不忠”行为,甚至是错译、漏译现象。在跨文化交流初期,往往盛行归化译法(如佛经翻译中的格义现象以及道安所谓的“五失本”,清末民初严复、林纾等的西学翻译),语篇忠实度相对较低,各种形式的变译也更为常见,随着跨文化交流逐渐深入,异化受重,强调尊重差异和保留差异,对语篇忠实度的预期与要求会越来越高,正如王向远(:)所言,“纵观中外翻译文学史,随着翻译水平的提高,翻译中的‘叛逆’逐次递减,叛逆中的‘破坏性’逐次递减,这是人类翻译发展进步的基本趋势”。这种趋势更多的是基于对翻译事实的直观描述。总之,诸多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影响语篇忠实的程度。

在很多学者眼中,忠实既是翻译标准又是翻译批评标准,但翻译批评的标准并不限于忠实,应该考虑译者的翻译目的、译者的翻译观、外部环境因素对译文面貌的形成。忠实作为翻译标准,毋宁说是译者的一种伦理诉求,尤其是所谓的“全面忠实观”,与现实中的翻译往往相距甚远。许钧(:-)、刘云虹(:-)分别指出了翻译批评标准的四大特征,即合理性、互补性、历史性和发展性。其中,合理性要求考虑到任何翻译批评标准都是一定翻译观和翻译价值观的体现,在进行翻译批评时尤其不能忽略译者本人的翻译观,一味地拿忠实去衡量;互补性指翻译批评标准不是忠实的天下,要考虑到其他批评标准,如目的论认为实现了翻译目的就是好翻译,尤其适用于经典化程度较低的文类;历史性要求翻译批评坚持历史观,对译文的评价要从特定的历史环境出发,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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